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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三越繪畫比賽

■ 比賽辦法
一、參加對象:全國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二、參賽作品:

主題:夏天的…


類別:繪畫、貼畫、水墨畫、美術設計等不限媒材。唯版畫及電腦繪圖不列入本屆參賽規範內,若繳交將不列入評審。


組別:分成幼稚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共四組。


規格:限四開圖畫紙(約53x39公分);水墨畫由參賽者自裱,貼於襯紙上;各類作品均不需另裱畫框。


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參賽者,由主辦單位擇一刪除)。


標籤:請按報名表格式,以正楷填寫各欄位,並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三、收件方式
請於2014年1月17日至4月6日期間內,由下列二方式擇一繳件:
郵寄繳件:台北市110松高路19號7樓「新光三越兒童創意繪畫比賽─徵畫小組收」
           (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親自繳件:請親臨全台新光三越各分店之服務台繳交。
四、評選方式
分為初選與決選。得獎名單將於2014年6月起公布於新光三越網站,並郵寄「得獎通知」予得獎者。
五、獎勵
【新光三越獎】40名(每組10名):獎狀、新光三越商品禮券三仟元、獎品、畫冊。


【企業冠名贊助獎】40名(每組10名):獎狀、獎品、畫冊。


【佳作】數百名:獎狀、畫冊(由於佳作獎項人數眾多,僅於畫冊列出得獎名單)。


六、領獎及展出
得獎作品請擇期於新光三越北、中、南之展覽店別領獎,領獎及展出日期將於2014年6月公布於新光三越網站。
七、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2. 無論得獎與否,參賽作品恕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自行斟酌是否參賽。

3. 得獎者須至展覽店別領獎,得獎獎品可委託代領,恕無法郵寄。

4. 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展覽活動及相關製作物、宣傳物中使用,或就得獎作品立書人以重製畫冊、贈品、兒童卡卡片…等方式發行),主辦單位並得授權第三人使用得獎作品。

5. 如欲報名參賽,請使用簡章上之報名表格。簡章可至全台新光三越百貨各分店服務台索取,或於「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http://culture.skm.com.tw/,亦可自行複印使用。

6. 如對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10點至下午6點撥打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服務專線:0800-008-808,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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