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增國中組,比賽收件延至10/31,雖然時間匆促,
以往成績非常亮眼,
月惠老師希望同學踴躍參加
~歷年比賽成績~
※100年大臺南文化資產繪圖創作比賽成績
海東國小楊學紘 榮獲低年級組第二名 1000元禮券
海東國小林晉緯 榮獲高年級組第三名 500元禮券
安順國小李庭佑 榮獲 中年級組第三名 500元禮券
安順國小楊博淮 榮獲 低年級組第三名 500元禮券
安順國小鄭伊宸 榮獲 低年級組佳作
安順國小吳婉寧 榮獲 高年級組佳作
海東國小吳凱祐 榮獲 國中組佳作
※101年大台南文化資產繪畫創作比賽
安順國小鄭伊宸 榮獲 低年級組 第三名 獎金500元
安順國小林郁清 榮獲 低年級組佳作
立人國小何登盛 榮獲 低年級組佳作
海東國小曾語涵 榮獲 低年級組佳作
海東國小陳脩勳 榮獲 低年級組佳作
安順國小甘以欣 榮獲 中年級組佳作
2013「畫我文化資產」繪圖比賽 簡章
指導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臺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承辦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活動目的:為表現及推廣臺南市文化資產,藉由藝術創作讓學子認識臺南市文化資產,透過參加文化資產活動,進而對周遭環境之關懷與想像,
將文化資產槪念向下札根。
創作構想:以臺南「食」的文化相關古蹟、歷史建築、民俗,以及臺南小吃的各種風貌等為主題。
參賽作品須撰述創作理念論述:以古蹟、歷史建築、民俗活動之相關故事,與臺南傳統小食的特色(色、香、味、美)。
參加辦法:
一、參賽資格:臺南市國中、國小學生
組 別:1.臺南市國中組學生
2.臺南市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3.臺南市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4臺南市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二、作品規格:每人參賽作品以乙件為限,請以四開圖畫紙大小進行繪圖,創作畫材不拘,包括彩色筆、蠟筆、粉蠟筆、水彩、廣告顏料、壓克力顏料、粉彩、油畫等。
三、收件地點: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219號2樓(將作品親自送達或郵寄)
收件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四、活動期間:102年9月1至10月1日
收件截止: 10月7日截止(親自送達或郵寄,如郵寄者請自度郵程,以郵戳日期為準)
五、競賽獎勵:
1.各類組錄取前三名及佳作數名,如成績未達給獎標準,得以從缺。
2.各類組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奬勵標準如下:
第一名一位:價值2000元圖書禮券、獎狀乙紙。
第二名兩位:價值1000元圖書禮券、獎狀乙紙。
第三名三位:價值 500元圖書禮券、獎狀乙紙。
佳 作:獎狀乙紙。
六、競賽規則:
1.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2.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
3.參賽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該件作品得獎資格。
4.參賽作品須撰述創作理念論述、心得,約一百字左右。
5.參賽者請上活動網址下載報名簡章,剪下所附報名表,填妥參賽資料黏貼於作品後面右
下角(請依規定填寫個人通訊地址、戶籍地址、E-mail、聯絡人(家長或指導老師)通訊
地址、電話等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漏填聯絡資訊不全,則視為自動棄權,不予評審。
6.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及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7.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均有
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專刊之權利,均不另給付酬勞。
8.入選者請配合成果頒獎等相關事宜。
9.參賽者,即是同意遵守本簡章辦法之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
七、活動洽詢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台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219號2樓)
電話:06-2206799 、傳真:06-2206881 e-mail:tn106092@ms39.hinet.net
活動網址:http://tncpa.myweb.hinet.net/或http://tncpa.pixnet.net/blog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電話:06-221-7052分機
(請填妥資料,剪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恕不予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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